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损伤、残缺人民币的挑剔及兑换标准

1999-01-18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1、什么是损伤人民币?

损伤人民币是指人民币在流通中因自然磨损、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坏了其票面完整性的票币。如纸币破裂、油浸、熏焦、水湿、污染变色、虫蛀、鼠咬、霉烂、火烧等,金属币出现严重磨损、破缺、变形等。

2、损伤人民币的挑剔标准?

(1)票面缺少部分损及行名、花边、字头、号码、国徽之一的。

(2)票面裂口超过纸幅1/3或损及花边、图案的。

(3)纸质较旧,四周或中间有裂缝或票面断开又粘补的。

(4)由于油浸、墨渍造成票面肮脏的面积较大,或涂写字迹过多,妨碍票面整洁的。

(5)票面变色严重、影响图案清晰的。

(6)硬币残缺、穿孔、变形、磨损、氧化腐蚀损坏部分花纹的。

3、残缺人民币的兑换标准

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《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》中规定,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:

(1)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1/5,其余部分的图案、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。

(2)票面污损、熏焦、水湿、油浸、变色、但能辨别真假,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/5,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、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。

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者,可半额兑换:

票面残缺1/5以上至1/2,其余部分的图案、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,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照原面额的半数兑换,但不得流通使用。

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予兑换:

①票面残缺1/2以上者;

②票面污损、熏焦、水湿、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;

③故意挖补、涂改、剪贴、拼凑、揭去一面者。

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销毁,不得流通使用。

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人民币,保持人民币的整洁,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,需要企事业单位、广大群众、银行等各方面的配合,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,如果留有不宜流通的损伤人民币,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,应挑拣、粘补整理好,随时送存银行或办理兑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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